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公租房一般不能分割。因为公租房不属夫妻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可处分的财产范围,但若夫妻已经购买该公祖房的,则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至于另一方可以适当的补偿,补偿数额在法律上并无明文
离婚时,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至于另一方可以适当的补偿,补偿数额在法律上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一般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仅有相应使用权利。公房的承租人因为对房屋不具有产权,因而没有处分的权利,所以在离婚时
夫妻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的分割方式:由双方协商使用权,不得处理所有权。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对于公租房的分割应首先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保证其继续承租的权利,或者照顾残疾
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至于另一方可以适当的补偿,补偿数额在法律上并无明文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一般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仅有相应使用权利。公房的承租人因为对房屋不具有产权,因而没有处分的权利,所以在离婚时
首先,离婚时公租房财产是不能分配的。由于职员并不享有公租房的所有权,故而在离婚时是不能分割此财产的,离婚后,只能是一方继续拥有租赁该房屋的权利。 其次,只能判决由谁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权。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首先,离婚时公租房财产是不能分配的。由于职员并不享有公租房的所有权,故而在离婚时是不能分割此财产的,离婚后,只能是一方继续拥有租赁该房屋的权利。 其次,只能判决由谁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权。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民法典》规定承租公房因为双方并不具有房屋所有权,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是不能够进行分割的。双方只能约定由一方继续承租该房屋,并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由夫或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通常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离婚公房的分割: 1、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2、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