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受害人的名誉权若受损,可以与行为人协商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被他人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有,名誉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的一种,基本人权包括身份权和人身权,人身权生而有之,不需要其他人的认可和确定,目前各国的法律中均无剥夺名誉权一说。对于犯罪分子,可以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以及政治权利,但是并不可剥夺名誉权。
侵犯人身权可以要求以下这些赔偿: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对于行为人所作出的财产侵权行为,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其进行损害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国家赔偿有时限要求。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则不计算在内。
侵权责任纠纷可以要求赔偿,侵犯人身权的。可以要求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
财产侵权能要求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从社会力量的角度来看,警察是指警察机关及其执行警察人任务的人员。第二,从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警察是指警察作用。警察的作用在于依法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以指导、服务、强制、惩戒等为手段的国家作用。第三,从社会行为的
侵犯名誉权的立案条件如下: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可以通过其构成要件进行界定,其要件包括有: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等。《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