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以民事强制执行为例,要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有:首先,申请强制执行的人必须持有合法的执行依据,一般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其次,其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可执行的;再次,义务人拒不履行执行依据所载明的义务。这三项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如果不符合
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必须有效的行政裁判文书; 2、裁判文件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在履行期限内拒绝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的两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规
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权利人拥有合法有效的执行名义,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等;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义务人没有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权利人要在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内申请。
强制执行的开启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权利人拥有合法有效的执行名义,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等;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义务人没有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错误履行
劳动仲裁后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首先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确定内容履行义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有下列条件: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其义务;当事人也不起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