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1、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2、如果行政行为经过了行政复议,那么起诉期限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3、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
行政处罚日期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后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超过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的期限为两年,即违法行为两年未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 当然,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只是找不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不确凿,无论多久都可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时间是: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法院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判决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作为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立案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可以被执行的财产的,一般在法院立案之后6个月内执行完结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