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股东大会的职责具体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以及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如下: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已本法和以及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根据《公司法》第42条规定,除非章程有特别的约定,否则股东会会议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表决。 也即是说,法律规定的表决权在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并非是一人一票制,而是根据出资比例来定,也就是资本多数决的原则。 资本多数决
(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 (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
公司股东有下列权限: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股东带来很大利益。因此,保证股东优先购买,体现了法律对股东权利至上的认可
股东的权利有: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示股东身份; 3、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6、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7、查阅
作为一个公司的股东,他拥有的不仅仅是公司的定期分红,同时还想有其他的权利。具体地说,股东的权利为: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
股东的责任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即股
股权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股东权利包括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等。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