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误解的四大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4)误解直接
群众扭送是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正在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被发现,被通缉、越狱、被追逃的,可以立即扭送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扭送是公民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法途径,是指将犯罪分子强制交付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为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增强法官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特制定《人民法院信访案件评查机制》
公安机关接待群众要求:设置群众接待室或者服务室;问好并致意,然后认真、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受理;热情提供必要的帮助,解答群众的问题,妥善处理群众的报警和报案。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群众滋事涉嫌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
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下列案件,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一次杀死伤数人或者杀人碎尸的。 (2)持枪杀人、持枪抢劫、持枪强奸妇女的。 (3)抢劫公私财物1000元以上的。 (4)爆炸、放火、快水、投毒致死数人,直接报失财物1万元以上,毁坏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