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离婚时贷款房产分割要看是否取得房产证。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产权归属不会作出判决。等到领取房产证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对于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果是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
夫妻离婚,按揭房产处理如下: 1、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
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进行按揭贷款,房屋产权登记在付款方名下,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房产。但对于共同还贷以及房屋升值部分,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对于尚未归还的贷款
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进行按揭贷款,房屋产权登记在付款方名下,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房产。但对于共同还贷以及房屋升值部分,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婚前按揭买房而后离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个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个人婚前财产本身衍生而来,并非婚姻存续期间投资或经营所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
夫妻离婚,正在按揭中的房屋可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财产全款支付。 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
如果婚前一方支付房产首付,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如果不动产登记在第一支付方名下,则该房地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不动产,但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作为首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视为共同财产。离婚
1、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
离婚时夫妻按揭的房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但如果离婚时双方仍未取得该房产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