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
以下条件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能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处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恐怖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侵害公共安全的一类犯罪的总称,其中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等恐怖犯罪。
酒驾危害公共安全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并且还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如果构成犯罪的,一般是构成危险驾驶罪。
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构成该刑事责任时即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毒驾属于危险驾驶。毒驾应入危险驾驶罪,毒驾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急需刑罚处罚来惩治毒驾行为,以提高毒驾行为的违法代价,毒驾入刑有还利于打击毒品犯罪。同时对于我国的法律环境来说,也已经具备了将毒驾这种抽象危险犯纳入法律规制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法院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裁判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