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要注重考虑认罪认罚情节,对认罪认罚后人身危险性不大的,一般可不予逮捕。要通过对轻罪案件的审慎逮捕、宽缓处置,完善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减小‘犯罪打击面’,最大限度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国家治理体系
超期羁押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
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有可能被羁押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对被告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等的羁押措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
非羁押诉讼的条件 办理刑事案件中实行非羁押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能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应当适用非羁押诉讼: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特殊群
羁押不是认定犯罪了。根据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羁押只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并不说明有罪。
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地点包括:监狱、看守所、留置室不是专门的拘留地点,可以是派出所的房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房子,也就是随意的房子,也
直接涉及到异地羁押的法律,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中。该条要求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后,该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刑事诉讼法》中未提到“异地”二字,但与羁押相
刑事立案有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 2、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在经过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
羁押不是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措施,是依附于拘留,逮捕之上的一种自然状态,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羁押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串供、逃跑、自杀等有利于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保障人权和无罪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