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股东认购了出资额,但尚未实际出资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认定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股东出资比例的查阅: 1、通过查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查询; 3、通过公司的审计报告查询。
不能要求,股东出资履行期限的约定是股东的内部约定,只能约束公司和股东,股东的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不能以未履行或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追究股东的违约责任。
1、造价工程师占股东人数的比例=3/5*100%=60%。 2、造价工程师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就算起来比较麻烦,需要数据支持,比如说:公司注册资本金额,每个股东投入资本金额。其公式=每个股东投入资本
目前在我国法律上,对于股东的注册资本认缴期能否提前到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
有限责任公司是15天(公司法42条),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天通知(公司法103条)。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
股东未出资不足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对外责任。具体来说,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该按照注册资本的要求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以现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