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备案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有效要件,不会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尚未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经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订立的合同,且该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该合同就合法有效,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代签合同经授权生效。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在没有附生效条件或期限时,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为有效;恶意串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为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成立之时生效。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则该房屋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则该房屋买卖合同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
房改房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未取得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只对房屋产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以下几种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订立主体不适格的房屋买卖合同; 2、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合法或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未公证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