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那么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需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职工自愿解除的无需进行补偿或者赔偿。
用人单位无过错辞退员工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是: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般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根据第 (一)、 (四)、 (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按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没有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由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给予赔偿;若是用人单位严重侵犯其合法的劳动权益而解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自己想解除合同,如果是依法解约的,不需要给予公司赔偿。但如果是违法解约,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给予公司赔偿。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 1、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