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一般为当事人或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向鉴定机构委托鉴定,再由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委托,然后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等程序后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医疗事故做司法鉴定如下: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
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 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患方不服医疗事故鉴定都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提出申请的单位为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双方可以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应当分别送达医疗机构和患者,不服医疗鉴定的一方,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
医疗事故鉴定的办理流程有: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事人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3、按规定预付鉴定费。
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等。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指在医疗纠纷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一、申请鉴定事由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