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法医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充分发挥法医学、尤其是法医病理学,法医毒化学、法医临床学等专业特点,有助于增加鉴定结论的准确性。法医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鉴定结论更具有公正性。
鉴定医疗事故的方式: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一、申请鉴定事由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
医疗事故鉴定会由鉴定组长主持进行。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程序有: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二、专家鉴定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最后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根据鉴定书进行赔偿的相关事宜。
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有: 1、卫生行政部门依当事人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的,可以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包括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其中首次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做司法鉴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