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发票可以作为证据。证据要求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收据发票,不论形式为何,只要内容明确,能够证明收款或收到某物的事实,并且由收款人或收货人签字,即具备法律效力,能够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使用。
发票、收据都可以作为凭证。收据只能用于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可以作为凭证。发票用于购物和服务有关方面的可以作为凭证,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发票、收据用于购物和服务有关方面的可以作为凭证。收据只能用于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的票据,不可以用于涉税方面的费用和成本的凭证。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且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分公司不能开票收款。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开票收款的主体需要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只能由总公司出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负数发票可以作废重开。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
发票可以作废,需要同时满足的三种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分公司可以开票收款,但是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之后便可以申请发票,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在总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开始基本户。
发票能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如下: 1、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
发票能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如下: 1、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
发票开出来可以作废。开具时发现有误的、销货退回等情况,可以作废发票。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
法律规定中发票可以作为欠款的证据,但是当事人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