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摔伤,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的,不属于工伤。如果发生上述事故,且劳动者不负主要责任的,则属于工伤。
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或准备工作摔伤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非上述原因摔伤的,仅仅是因为走路不小心摔倒受
如果是基于本人主要责任的摔伤就不是工伤。关于上下班路上摔伤的工伤认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
下班路上摔伤不算工伤。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一般不算工伤。若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个人原因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有: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对于在下班的路上摔伤的情形,是属于根据情况来断定是否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在下班途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