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强奸罪的主要特征即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法律规定中强奸罪的特征: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
强奸罪的构成特征应当有: 1、该罪的主体是满十四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2、该罪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3、主观上行为人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妇女或幼女发现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犯罪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强奸罪的构成特征有: 1、该罪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该罪的主体是满十四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3、主观上行为人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妇女或幼女发现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加重犯情节有如下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加重情节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从重处罚。 (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只要强奸的是幼女的话,都是要加重处罚的。
强奸罪的加重犯情节有如下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分子,量刑时所应当考虑的加重情节包括: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