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
司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在我国若是行为人有徇私舞弊的行为,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条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何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行政执法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这些: 1、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行政执法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 4、客观要件: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减刑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行为;主体是具有司法职权的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罪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司法职权的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其罪的,则为那些具有报请或者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非上述人员包括非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虽为司法工作人员但没有报请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徇私舞弊减刑罪量刑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减刑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的罪犯予以减刑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法律对徇私舞弊减刑罪的立案规定是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的,审判人员对不符合减刑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裁定减刑的,不具有报请、裁定、决定等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
徇私舞弊减刑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中有权决定减刑的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虽为司法工作人员但没有报请或决定减刑职权的人员,不能单独构成本罪。与司法工作人员伙同进行本罪行为的,以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徇私舞弊减刑罪的量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减刑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的罪犯予以减刑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