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一项审判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
只有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行为人醉酒驾车的罪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作为中间人如果对诈骗一事不知情,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中间人知情,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假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达到二万元的就可以被立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具体分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涉外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有外籍或无国籍的自然人、外国法人以及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涉外刑事案件是指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犯罪案件,中国公民侵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权益的犯罪案件,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的犯罪案件。
涉外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主体包括外籍或无国籍的自然人。对于涉外刑事案件,依据《刑法》的属地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的原则规定,我国法院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首先看法律的具体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一般是不加刑的。刑事诉讼法有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审判原则。但如果公诉机关抗诉则是可以加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