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对于有能力交纳罚金而拒不交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不能适用减刑的,因为会被认定为没有悔过表现。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
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刑事案件损害赔偿不包括死亡赔偿金的法律内涵,但如果被告人和受害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则法院不予禁止。
不交罚款会影响减刑的适用,但如果确实无能力缴纳罚金的,对于减刑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罚金,可以认定为没有悔过表现,可以判处不准减刑。
交罚金是不能减少刑期的,罚金属于附加刑,是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的,并不能据此减刑。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刑事案件判实刑之后,如果法院判处了罚金的,还需交罚金。如果法院没有判处罚金,当事人就不需要缴纳罚金。法院判处罚金之后,犯罪分子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款与罚金这两种都是公权力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
强奸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审判,并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联系主办法官,出具文书后,一般是到立案庭缴纳。刑事案件交的一般是罚金而不是罚款,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刑事案件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拘役说的通俗点就是坐牢,这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所以被判拘役的人是会留案底的。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
自诉案件的种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
1、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2、委托辩护。 3、指定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