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企业向个人借款的也属于民间借贷,但是企业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则不属于民间借贷
如果出现以下情形,那么即使购房者已经交了房屋的首付款,也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的: 1、房屋被开发商拿去做二次抵押。比如说开发商在施工期间缺少资金把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又把房子卖给购房者,但是购房者并不清楚房屋已经被抵押;
合同被宣告无效,但是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话,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予以返还,没有办法返还的话,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折价补偿。具体来说,合同被宣告无效之后,自始不能够发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当事人已经交付对方财产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返
交了首付之后,如果发现房屋有问题或者是发现了开发商有其他的违约行为,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首先购房者应该看购房合同里面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如果合同里面明确约定了,那么开发商出现了合同约定的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其
被告和第三人一般有以下的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被告人,根据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
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存在企业以借贷的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的名义非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并不是说交了首付之后就不能够要求退房退款。如果是开发商存在违约的情况,那么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购房者就可以行使解除权。例如开发商没有取得合法的证件和资质,那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那么
一般贷款逾期九十天左右借债人就有可能会被起诉。 1、短期贷款的逾期,这个根据不同的贷款机构的情况,其划分标准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逾期时间不是很长如能及时的还款,贷款机构是不会追究欠款人的责任的,更不会上征信; 2、长期贷款的逾期,这时贷款
被借款人是指债权人一方,也即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被借款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重新确定还款时间;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不会还款,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被借款人可以起诉至法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指的是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协议、投资关系、或者是其他的安排,可以做到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单概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 在《公司法》中,涉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有第三方责任,意外险还可以赔付。第三方责任就是由投保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会给会对第三者的财产进行赔偿或者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非强制的保险。意外保障是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的医疗伤残
什么是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又被称为“实物履行”。 在经济合同中,应该贯彻实物履行原则,即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必须要履行,一般不可以用其他财物进行替代。只有在合同的实际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时候,例如履行时间已经过期或者标的物已经灭失,实际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