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一、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是否会加重刑罚: 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不会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
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可以加重其刑罚。
自诉人上诉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规定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刑事抗诉的再审,能加重刑罚。一般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不受该规定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
如果只是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就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如果在被告一方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或者自诉人也提起了上诉,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刑事案件二审的上诉状应当递交给原审法院,也可以直接递交给二审法院,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的二审上诉状一般都是递交一审法院即原审法院,也可提交给二审法院。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
仅有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防止其因上诉而遭受不利的后果。
上诉不会加刑,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审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后,不管是否支持上诉的被告人的上诉请求,都不可以因此而加重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即不会加刑。
刑事案件中仅被告人上诉是不加刑的,受害人若上诉则可能会加重对犯罪分子的刑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刑事案件不都是上诉不加刑。被告人上诉的刑事案件不能加重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