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公章与合同章不同。公章是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是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有时候可以代替合同章。而合同章是在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代表的只是单位主体资格的证明。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 对于公司及其股东而言,公司章程是仅次于法律规范的行为规范,他被称为是公司内部的宪法,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必须依此而行不能违背公司章程的规定。 无论是参与公司章程制定的
1、原则上,这是一份有效合同。当合同的公司名称和合同尾部盖章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时,以盖章的公司名称为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遇到,比如合同抬头写的是总公司,盖章的却是分公司,还有建筑公司盖项目部的章。但为防止纠纷,建议还是规范一下,合同抬头名
没有。需要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
公司未盖章的合同无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公司未盖章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
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两种印章,公章是可以总揽公司一切事务的印章,但是合同专用章只能在签署合同时使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企业公章的效力范围比企业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较广,企业公章可以对社会各级往来事务承担信誉行为,而企业合同专用章只能用于该企业对外签订合同专用。在大多的公司只有公章而无合同专用章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盖公章也是可以的。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最高决议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所有股东都产生效力。包括后加入的股东。公司章程的变更也需要登记。登记只是为了备案。在没有强制性规定时,公司章程可以作为诉讼的依据。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效力不一样,但是在合同上盖公章和盖合同专用章效果是一样的。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是在签订合同之外的地方,合同专用章只能签合同,公章可以用在所有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