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2、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3、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4、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5、
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
自诉案件分为三类:一是申诉案件;二是其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等。那么,刑事自诉先逮捕才立案吗?自诉案件包括三种情形:第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第二是其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刑拘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
刑事案件中没有逮捕证不可以逮捕。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后,公安机关才能进行逮捕,逮捕时必需出示逮捕证。
刑事案件批捕以后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判刑。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刑事案件批捕时间是指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
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
刑事案件的批捕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刑事案件的批捕条件是: 1、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 3、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4、企图自杀或逃跑的; 5、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