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犯罪嫌疑人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情形时,对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是最常用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拘留的人认为要逮捕的,要在拘留三天内申请逮捕,情况特殊可延长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嫌疑人,最长可以延长30天,所以拘留最长可以是37天。
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不能羁押,怀孕女犯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怀孕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是怀孕妇女的,在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怀孕分娩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过了哺乳期再继续服刑处罚。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
对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对怀孕过后的妇女,可以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会执行。治安处罚有四种情况是不执行拘留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
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最多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为七天。
最多拘留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
对于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是不能羁押的,根据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被逮捕了之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但是在申请之前也要确保在出去了之后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的伤害,那么才可以实施此行为。
孕妇犯罪被警方抓获后,由于警方依照相关法律不能收监、拘留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到了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层面,也是取保候审,即便判了刑,也会追加缓刑,当事人可申请监外执行。
要看证据是否充分、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讯问嫌疑人的,要拘留逮捕后才能进行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