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
协议离婚债务按如下方式处理:涉及共同债务的部分,一般应当共同清偿,个人债务由本人清偿,离婚协议书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
离婚后的债务协议对内是有效的,但是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一般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够部分以夫妻各自个人财产按份偿还。
有债务的离婚协议书与一般的离婚协议书并无差别,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孩子抚养权归谁,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
协议离婚债务的处理: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个人债务由个人清偿,离婚协议书中对债务有进行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协议涉及债务不一定有效,如果债权人是知道夫妻离婚协议的债务约定的就有效;如果债权人不知情的话协议就只是家庭内部的一个约定,在损害债权人权利的情况下是无效的。
男方有债务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
离婚后的债务协议对内有效,但对外无法律效力。婚姻期间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一般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夫妻个人财产按份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由对方知道该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无共同债务”的条款,这种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故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该协议约定仅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内协议已划分房产和债务,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会按协议处理。夫妻在婚内就债务和房产达成了协议,离婚诉讼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协议内容分割财产,除非该协议符合无效事由,如一方在被逼迫的情况下签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有: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财产分割意见是写在离婚协议中的,与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一起组成了离婚协议书;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在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3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不一定能对抗债权人。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一般只会在夫妻拿到离婚证后对双方产生内部约束力,不对外产生外部对抗效力,但是如果债权人知道夫妻间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对财产分割作出了约定,那么该协议就会对债权人产生外部对抗效力。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原则上不能对抗债权人。 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对象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