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潍坊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征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标准如下: 1.一类区片:耕地,40000元/亩;菜地,44000元/亩;果园,44000元/亩;茶园,44000元/亩;精养鱼池,44000元/亩;林地,32000元/亩;未利用地,24000元/亩。 2.二类区片:耕地,38000元/亩
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用: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由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质的单位实地勘测,并按国家规定地类标准进行分类的面积作为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 被征收耕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公布,并作为征地补偿计算依据。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标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城市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是:补偿费总共包括四个方面,土地费用的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补偿费都是按照年产值的倍数进行的。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 1、一类片区补偿标准:耕地:46000元/亩;菜地:55200元/亩;果园:50600元/亩;茶园:50600元/亩;精养鱼池:50600元/亩;林地:32200元/亩;未利用地:23000元/亩。 2、二类片区补偿标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征地补偿款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宁波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8-10倍计算。征用其他地方耕地,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6-8倍计算。征用非耕地,土地补偿费一般不超过耕地补偿费的二分之一。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上海市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 (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航头镇农用地52.9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52.9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