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继子女形成法定的扶养关系的,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财产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时,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在儿子去世后,如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份额的制度,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
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拟制血亲同样属于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因此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另外应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
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继父母死亡后,依法就继父母有权继承的法定继承遗产份额,可以进行代位继承的民事权利,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
继子继女有权继承遗产,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此时继子继女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若是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则没有法定继承权。若是有遗嘱的,则应当按照遗嘱办理。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可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会获得遗产份额。
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拟制血亲同样属于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因此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法定继承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而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故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当然有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并且,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中,对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其中并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