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我国法律对于划拔土地使用权证的年限没有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和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其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办理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受理和审查;3.地价评估;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土地的流程如下: 1、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相关事宜; 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出卖。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应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不低于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全部地价的40%计算;有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