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审理案件时对其进行认定。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
认定驰名商标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如下: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不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
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包括: 1、商标注册、工商查处: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驰名商标情况作出认定。 2、商标评审: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
驰名商标的法律特征如下: 1、超出地域范围的垄断权。这是指驰名商标的垄断权,不是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商标专用权,而是超出自身范围,必须保护世界各国的垄断权; 2、超越先申请原则的注册权。除美国等少数国家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商标注册采用先申请原
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商标保护范围如下: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不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
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如下: 1、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
1、该商标必须是全国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并被认定为著名商标; 2、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3、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如下内容: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5、其他应当考虑的内容。
国内商标注册了,到国外越能使用,但是一般不受当地法律保护。商标权利是有地域性的,虽然现在也有了商标国际组织和商标区域性组织,但这些组织亦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限制。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 1、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含义不同。驰名商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享有较高声誉。普通商标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也不需要享有较高的声誉; 2、普通商标一般由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