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1、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前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
追究既遂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起诉标准(1)第六十三条规定,涉嫌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渠道、手段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如果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具体要坐牢几年牢,需要根据案情来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时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的区域、禁渔的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同时涉嫌下面几个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第一,如果行为人是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总量达到五百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