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刑事拘留不需要检察院批准。但执行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如果是检察院自己提出的案件,可以撤销;如果是公安局立的案件,检察院只能建议撤销,而不可以撤销。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我国人民检察院是有羁押权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羁押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
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不可以找检察院撤销案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违反犯罪行为,检察院随意徇私舞弊撤销案件的,是犯罪的。
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有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程序是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犯罪后企图自杀的人、逃跑或者在逃的人、有毁灭、伪造证据或有串供可能的人。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
交通肇事被拘留的,检察院一般会在7日内批捕,最长不会超过37天。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批准逮捕期限可以延长
检察院不批捕情况如下: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检察院不批捕不意味着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批捕只是代表不符合批捕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可以进行判刑。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目前法律并未规定人民法院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至于检察机关是否撤回起诉是检察机关自己的事情。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依据查明的事实与法律进行裁判即可。如果经过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证据不足可能做出无罪判决。
检察院立案后是否撤销看实际情况,因为如果是检察院自己提出的案件,可以撤销案件,但如果不是自己提出的而是公安机关提出的,检察院只能建议撤销而不能直接撤销,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
检察院不起诉的可以撤案,但是不是必须撤案。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