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民法典》规定没有登记结婚办理离婚,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其余情况下,双方没有婚姻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
结婚没登记,则双方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不过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双方要离婚则要选择诉讼的
结婚没登记就没有形成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先去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拿
没有结婚证,法律上不存在离婚。但是是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是受婚姻法保护的。 在法律上来说,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需看双发实力状况环境综合因素考虑判决,如果孩子有自主行为需遵从孩子意见。 对子女抚养问
没登记没领结婚证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没有结婚登记,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了事实婚姻,则可以去诉讼离婚也可以去协议离婚。如果没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事实婚姻,那没有结婚登记就是不存在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
没有登记结婚的离婚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当事人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先去办理结婚证,之后再进行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2、没有结婚证就
《民法典》规定没登记没领结婚证,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其余情况下双方没有关系,不需要离婚。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
没有离婚不能再与他人登记结婚,如果去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就涉嫌重婚罪了。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建议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带着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