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夫妻一方对外负有个人债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共有人可以和债权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但如果共有人没有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查封、扣押、冻结共有财产。在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之
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不存在先后问题。 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根绝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一般先是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然后才能债权人受偿。如果是企业,工资要最先发下去。
参与分配的时间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完毕前。执行财产执行完毕的理解,金钱等动产应当实际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或者转移至债权人指定账户,并被申请执行人实际控制。对房屋等法定需要登记的不动产和特定动产,需要实际转让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债权人有担保物权的,按照担保物权优先受偿。若是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还是企业法人,然后再针对不同的情况,考虑不同的应对措施。
针对共有财产,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执行措施,只是需要采取相应的执行通知程序。具体来说,根据最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要执行共有的财产,首先要通知相关的共有人。其次,需要确认双方共有的具体份额,
丈夫去世后,就意味着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但是,在正式继承遗产之前,首先要将丈夫与妻子的共同财产分割开来。先厘清丈夫的个人财产部分,然后才能正式开展遗产的继承手续。具体来说,根据继承法律的相关制度规定,如果丈夫在生前与他人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的
只有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才能执行执行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分为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