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属于法定继承制度必要的特殊补充形式,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而遗嘱继承中的遗嘱继承人死亡时
代位继承一般认定为特殊的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人以及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遗嘱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不能适用在遗嘱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遗嘱继承能转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同样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
1、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3、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
继承人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继承人不可以做见证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