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夫妻共同署名或者夫妻一方随后追认等共同意愿,表达所产生的债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属于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为由主张债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的情形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2、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 3、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享所承担的债务
下列情形认定为抚养一方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
不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有: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赌博和吸毒等行为欠下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且前述的共同意思表示,一般指的是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债务等形式。
以下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主要是指双方婚后所负债务,经双方约定,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债务(但约定不得损害债权人合法利益),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以及婚后以个人名义产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等。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