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
合同签订地有诉讼管辖权。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法院管辖。但是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合同签订地。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 1、若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依法选择由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其约定的法院享有管辖权; 2、若当事人未约定的,则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确定方法如下: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等。
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一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权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1、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