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
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位于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昆山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12329、12345。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官方网站、相关的社保APP等渠道,都支持用户通过网络来提取公积金。网上提取公积金的好处在于用户不需要前往当地公积金中心,在线就可以提交提取申请,这样节约了用户办理业务的时间。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能在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能在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以上均可提
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其他。
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购房发票和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时实际房租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