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标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不报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犯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注意的是,本罪的构成要行为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若是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也需要造成严重后果,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本罪不构成。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本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后行为人故意不及时报告,使枪支丢失落人犯罪分子手中被予以持有、使用或因枪支走火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既遂,对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定罪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或者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
一般抢夺枪支罪量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持有和保管的枪支的,属情节严重行为,不受其抢劫的具体数量的限制,依法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