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特殊法定继承有: 1、视为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 2、代位继承,例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3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 4、法律对继承人、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制性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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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 特殊自首的构成要件如下: 1.特殊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成立特殊自首,除了主
特殊法定继承包括: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原则上均等划分,特殊情况适当调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继承遗产。对于生活有困难又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照顾,应该多分。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一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