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有: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合同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因合同解除而终止。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情况有:合同的义务已经被履行的;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相互抵销的;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或者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法定或者约定的情况。
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有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善后事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因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条件,合同的债务债务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是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合同的从权利并不同时消灭。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法定情形: 1.清偿。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混同。7.法定终止或约定终止的其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有,赠与人已经将赠与的财产转移或者交付给受赠人的;受赠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赠与人撤销赠与的;以及法定的或者约定的其他终止的情形。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是: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终止后还有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义务指在事关当事人一方利益的重大事项上,他方当事人有告知义务。协助的义务指合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善后事务。协助的义务指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善后事务。
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如下: 1、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