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5
因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按规定,同一时间内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能适用一种强制措施。若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就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司法机关就存在程序违法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例如已刑事拘留的,想要
被监视居住了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性质都是为了针对不在监管场所控制,也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所以只需要采取其中一项即可,不能同时适用。
监视居住能转成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犯罪分子在先前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折抵的计算方式应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我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
区别1:指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而指定的居所监视是由公安提供的。 区别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 1、适用条件不同: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主要有以下特征: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取保候审后没有太大社会危险;生活不能自理患有重大疾病、或孕期妇女;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监视居住的嫌疑人比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如下: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3、适用条件不同; 4、执行地点不同;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之间的不同包括:适用条件、期限长短、限制程度、执行地点。通常来说,监视居住的严重性要比取保候审要高。《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还是有可能判刑的,监视居住后办理取保候审只是犯罪事实未认定之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只要犯罪事实存在,就需要判刑处理,但如果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可以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