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单位享有名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名誉侵权纠纷所提起诉讼的被告人是可以反诉的,但前提是满足反诉所需要的法定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对于他人对自身作出的名誉侵权侵权,是可以能提出自诉告其诽谤的。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名誉侵权判决后还可以诉讼诽谤。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普通时效期间为三年,特别时效期间为一年,另外规定了最长时效期间为二十年。因请求权的不同,诉讼时效的期间也不同。下列请求权适用一年的特别时效期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道德、才能、信誉等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对自己在社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来说,法人就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作为一个非拥有自然人属性的社会参与者,并非法外之物,它是公司人格化的对外的体现,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
名誉侵权纠纷可以反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案件向法院起诉后,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死者名誉权诉讼主体为死者近亲属。法律赋予死者近亲属诉讼权,是基于死者名誉维护权的延伸,死者近亲属行使这种权利是一种新的权利,与死者继续存在名誉权即原权利是不同的,这种权利不仅反映在程序上,也反映在实体方面,是随着行为人侵犯死者名誉权同时侵犯
公司名誉权侵权的行为认定为: 1、有侵犯名誉权的事实; 2、造成了名誉权毁损等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