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1、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
人大常委会是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等务是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等。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有权决定、批准或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荣
1、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1、宪法修改及监督实施; 2、参与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法规; 3、参与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并国家主席的提名,参与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有: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