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在取保候审阶段是不可以出国的。申请人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中国公民,不准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死亡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如果在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已经在审判阶段,则法院应该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如下: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
可以探望。 但是探望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被公开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庭都是属于法律保护的主体,所以,公开这些信息是不合法的。
在以下条件下对嫌犯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
公诉科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向同级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和搜集到的证据; 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视情节而定。 犯罪嫌疑人如果被羁押的,在判刑之前会收押在看守所,如果没有被羁押的,会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指定的场所。 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已经判决正在
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如下: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3、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