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与其智力年龄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合同才具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后果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经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是代理人同意后合同有效;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4、无处分权的人处
效力待定合同的后果为:当事人追认的,该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追认,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
如果是依法登记的话,那么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消灭和设立,就可以最终发生一定的效力;如果没有并没有登记的话,就不会发生效力,但是如果法律有另外规定的话,那么情况另外会有变化。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签订关于设立,变更,消灭或者是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无效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决定是否撤销;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前有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包括 1、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区别有:合同未成立,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如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则视为合同成立。而合同无效,自始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二者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2.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尽管当事人未形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区别是: 一、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 二、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三、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四、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五、二者的保护性不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公共
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