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加重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权;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 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可按挪用资金罪量刑。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有: 1、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 2、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 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 4、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公款罪的情形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是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是: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证券交易所及期货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等。《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属于挪用公款罪的情形有: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