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提出不续签。这种情况如果是在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发生的,则单位不需要补偿劳动者,反之单位则要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劳动者拒签合同的,需要承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后果。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劳动合同变更,员工可以不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者拒绝签订变更的劳动合同,一般有两种结果: 一、单位放弃变更劳动合同,继续维持原劳动合同;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
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不能签合同: 1、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2、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3、生死自负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4、口头用工劳动合同不能签。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如不续签,按规定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工作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则按一个月工作标准支付,工作不满6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作标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六种: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