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没领结婚的,一般是需要返回彩礼的。但是因为双方已经生育了孩子,实务中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退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1、离婚后彩礼钱一般属于女方。男方在支付给女方的彩礼,通常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彩礼就属于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男方悔婚,要求退还彩礼的,女方应该退还。因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女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返还。 如果是离婚是离婚时提出的彩礼返还,有禁止性条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因此,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
双方已结婚,彩礼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了。双方既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说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为法律所认可并保护。男方给付彩礼所追求的结婚目的也已经实现。因此原则上,男女双方结婚后,不应该退还彩礼。
可以。首先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其他男方以红包形式给付女方家属的财产属赠与性质,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其次,应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
1、离婚之后女方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尽管女方另嫁他人,但如果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则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 2、但是彩礼钱是否需要退还需要看婚姻是否登记以及共同生活的情况,如果符合法定退还要件的需要退还。 3、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附条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离婚是否还要回彩礼,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
离婚,原则上彩礼不予退还。但是双方结婚后确实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男方可以主张退还彩礼。实践中对于“生活困难”的认定具有较高的证明标准,法院对此会从严审查,仅凭证人证言难以对生活绝对困难作出认定,法院会根据村委
女方出轨不是一定需要退回彩礼钱的。我国法律规定,如下情形应当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
《民法典》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无性生活的婚姻可以判决离婚,但早在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旧法所做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这种情况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