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不得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和商品包装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驰名商标实际上是对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加强保护的法律概念,可以理解为在中国被相关的人广泛知晓的商标,并不代表产品质量和企业的信誉。在实际中也存在很多“驰名商标”的企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基本构成要件: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2、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的商标; 3、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方面符合法定标准。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属于商标侵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3.伪造,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
外国的商标在中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保护。商标注册保护是有地域性的,在哪个国家注册就在哪个国家受法律保护。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可以在国内使用,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但是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有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规定要求驰名商标保护; 2、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的法律途径具体如下: 1、商标所有权人依法自行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商标局根据法律规定,主动认定驰名商标; 3、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驰名商标另类申请的途径。